生命科学实验技术中心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01-15 浏览次数: 来源:

生命科学实验技术中心实验室仪器面向全院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仪器测试服务。为构建设备共享平台,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适应现阶段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其保障作用,制定此条例共同遵守执行。


一、仪器设备的购置和验收

1.教学、科研、和行政的仪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的仪器要求作固定资产填写《北京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用款申请审核单》。提出的仪器设备计划,应将详细的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厂家、单价、数量等信息填写清楚。

2.《北京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用款申请审核单》填写后须经原院里审核批准和科技处签署意见,方可购买仪器。

3.凡购置的仪器设备单价在万元以上的必须有主管校长签字方可生效;单价五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必须附详细的可行性报告。

4.仪器设备到货后由仪器的采购和使用人会同厂家就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等进行验收并建立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档案,并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如仪器有问题应及时办理索赔或退货。


二、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1.仪器主管人要了解、掌握仪器的主要性能及操作方法,并能为测试者进行讲解、演示操作、组织培训。使测试人尽快掌握要领,独立操作。防止恶性事故产生。

2.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应贯彻“统一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做到合理配置、物尽其用,提高完好率和利用率。

3.及时发现并排除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避免造成仪器闲置浪费。仪器技术资料档案齐全,对仪器的使用效绩,公司上门维修有详细纪录。仪器设备要做到充分利用,坚持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保证教学、科研、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4.规范管理,仪器运行时要有专人值班,如实纪录仪器运行情况。平时做好仪器的维护和保养,使之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充分挖掘仪器设备潜力,开发仪器性能,延长使用寿命。

5.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在购置仪器时有义务提供建设性意见及资料以供参考。

6.节约能源,打印机所需墨盒、纸张,打印照片等耗材按成本价记账收费。

7.加强对仪器管理工作,务必做到责任到人。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8.对贵重仪器设备,要建立管理档案。未经专门培训的人员不准进行贵重仪器设备操作。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可按规定对外展开仪器设备的有偿使用活动。

9.仪器设备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处置的,有使用人提出申请,经过技术鉴定、填写报废单,到资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仪器设备的借用与处理

1.仪器设备的借出与借入,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并登记在案。如再出借过程中发生损坏、丢失等,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其经济损失。

2.仪器设备在借出和收回时,须双方当面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和缺少零件情况,应及时追查责任,借用单位必须负责修复或赔偿。

生命科学实验技术中心

2009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