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胞生物学研究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规则(试行)
细胞生物学研究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规则(试行)
2015年10月
1、 参评者符合学校及生命科学学院规定申请的基本条件。
本评审办法只针对学校优秀学业奖学金的评审,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候选人不在此评审序列,而且不参与本类评选。
2、申请者没有获得国奖,且不触及《学校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第5条所列项目的情况下,如果有已发表并被认可的成果,经评审委员会打分,计算平均分排序。如果没有被认可成果,则需参加答辩。
3、可被认可的成果:
1)、在规定期限内已发表SCI文章,并且是前三名作者,并列作者按实际排序定
2)、专利除导师之外,只能由一人申请
学术论文评比原则为:
A、 SCI收录
B、 以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论文发表日期在评选规定有效期内,以公开出版的论文首页以及版权页标注日期为准,论文首页以及版权页上标注有Online日期的以Online时间为准;
C、 与综述论文相比,科研论文优先。
D、 毕业班学生可适当放宽条件为已接收的论文(需提供接收函)。也可提供已投稿尚未接收的一作论文(需提供投稿证明并由导师签字,做为评价参考;)
E、 按文章优先排序后,未发表文章同学再根据评选期限内在校成绩平均分及答辩打分进行排名。
注意事项:
专利应为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同一研究成果原则上只允许一人次(硕士博士可各申请1人)申报同一奖项。已使用的成果第二年不允许再次使用。
评审小组按照科研成果质量和作者贡献大小进行综合评定,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到场答辩。由评审小组成员讨论排名顺序,按排名顺序决定奖项等级,如有争议可进行投票决定。
4、答辩要求:
所有申请人提供学习和科研方面的支撑材料,并进行10分钟成果汇报,由评审小组成员从选题意义、工作创新性、科研工作量、可能取得成果、本人对成果的贡献等方面打分(自己导师回避不打分),以最终平均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次序。
5、2年级硕士,根据上一学年学业总评成绩确定排序。
总评分算法:各科成绩乘以学分求和,然后除以学分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