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科院】安全防火制度

发布时间:2021-11-15 浏览次数: 来源:

1.  以防为主,杜绝火灾隐患。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知识及消防知识。遵守各种放火规则。

2.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每天离开实验室前,要作必要的安全检查,关好水,断电,关好窗户,锁门。

3.  灭火器材应放在适当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并予以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4.  实验室及实验楼内严禁吸烟或焚烧其它物品。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发现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119)。

5.  实验室严禁用电炉或电热器等设备进行做饭、煮水、取暖等与教学无关的事。

6.  实验室内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应随用随领,不宜在实验室大量存放,必须备用的少量易燃易爆物应有专人负责。

7.  使用挥发性易燃物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其大量挥发、泄露,如因操作不慎造成易燃物大量挥发时,应立即开窗通风,不能使用任何电动通风设备通风,不能开关电器,注意防止电火花、明火等造成爆燃。

8.  存有高精密仪器的实验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9.  实验室内的电冰箱内不能存放易燃易爆药品,必须存的,应将药品封严,以防散逸,冰箱启动时打火造成事故。冰箱应放在通风处,严禁在冰箱后面堆放杂物。

10. 各种气体钢瓶、高压气瓶应定点存放,要远离火、电和其它热源,放置在阴凉或空气流通的地方,注意防止剧烈碰撞、震动,开启用具应专用、无油。

11. 按操作规程使用高压灭菌装置,防止发生爆炸事故。

12. 加热试样或实验过程中小范围起火时,应立即用湿石棉布或湿抹布扑灭明火,并拔去电源插头,关闭总电闸煤气阀。易燃液体着火时,切不可用水去浇。

范围较大的火情,应立即用消防砂、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来扑灭。精密仪器起火,应用四氯化碳灭火器。实验室起火,不宜用水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