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使用规定总则

发布时间:2021-11-15 浏览次数: 来源:

1.  必须对仪器设备的性能、原理、操作技能及保养知识进行学习。应选修北京师范大学生命学院实验技术中心开设的《生命科学仪器仪器原理与操作》课程,并获得授课老师的认证。按照院生命科学实验技术中心《仪器使用资格证》注册管理办法获得使用仪器的资格。

2.  已经加入院里公共仪器平台管理的仪器,必须提前进行预约登记(http://syzx.cls.bnu.edu.cn/Default.aspx)。

3.  操作者要严格执行“仪器使用和操作规程”,备有仪器登记本的仪器,使用后应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4.  爱护仪器,室内温度高时主动打开空调,一旦试剂污染仪器及时处理,结束后把仪器、桌面、地面整理干净,使用仪器时,如发生跳闸,应立即将闸合上,以保证室内所有冰箱正常运行。同时查找原因。无论何时何地听到报警声,一定要寻找报警声来源,向有关负责人员报告;

5.  遵守《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严禁戴着防护手套摸门把手、仪器、登记笔、簿。

6.  仪器设备不得擅自移动和拆卸,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或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行,维护现场,并报告管理员。

7.  仪器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能离开工作现场,要注意安全操作。

8.  易被潮湿空气、酸液或碱液等侵蚀而生锈的仪器,用后应及时擦洗干净,放通风干燥处保存。

9.  易老化变粘的橡胶制品应防止受热、光照或与有机溶剂接触,用后应洗净置于带盖容器或塑料袋中存放。

10.各种仪器设备(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应旋钮复原归位,切断电源,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开。

11.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因保管不善致使仪器、器械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给予相应的罚款、警告、停用等处罚。

关于规范公共实验平台设备预约使用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公共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降低设备故障率,特制订如下规定:

1、预约和使用中心设备的用户,必须经过设备管理员的培训和授权;

2、必须使用本人的学生证或教工卡刷卡上机,严禁使用他人证卡预约并使用设备;

3、使用设备必须预约,严禁预约一类设备而实际使用他类设备;

4、学生证或教工卡为专人专用,严禁将卡证借与他人使用。

以上规定从即日起实施,请大家自觉遵守,对于违反规定的用户,一经发现,将立即暂定其账户功能一个月。

实验技术中心

201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