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科院】生命科学学院安全卫生制度
生命科学学院安全卫生制度
1.实验室及实验楼内严禁吸烟或焚烧其它物品。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发现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
2.实验室严禁用电炉或电热器等设备进行做饭、煮水、取暖等与教学无关的事。
3.计算机房及存有高精密仪器的实验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各种气体钢瓶、高压气瓶应存放在阴凉或空气流通的地方。按操作规程使用高压灭菌装置,防止发生爆炸事故。
4.加热试样或实验过程中小范围起火时,应立即用湿石棉布或湿抹布扑灭明火,并拔去电源插头,关闭总电闸煤气阀。易燃液体着火时,切不可用水去浇。范围较大的火情,应立即用消防砂、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来扑灭。精密仪器起火,应用四氯化碳灭火器。实验室起火,不宜用水扑救。
5.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违章用电。更换保险丝、保险管等不得超过额定电流,注意人身安全。
6.电器设备及配电装置有故障时应及时请专人修理。不得擅自乱改线路和乱接电线。
7.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和人体分离后,在实施抢救。
8.一切有毒物品及化学药剂,要严格按类存放保管、发放、使用,并妥善处理剩余物品和残余物品。
9.对废气、废物、废液,应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环境。
10. 使用同位素应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安全防盗制度
1. 要坚持“三关一锁”(关灯、关水、关气、锁门)。
2. 离退休职工和已毕业的研究生在离校前要交回钥匙,不得私配钥匙。
3. 现金、支票、帐务、公章等重要物品以及贵重仪器设备应按规定设置必要的防盗措施,并有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其安全情况。
4. 发生不安全事故,要积极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重大事故要同时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主管和领导报告。事故发生后,及时书面上报,上报时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以便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做好责任者的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